2018新疆昌吉州中小学、幼儿园特岗教师体检及政审通知
2018新疆昌吉州中小学、幼儿园特岗教师体检及政审通知已公布,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:
关于昌吉州2018年中小学、幼儿园特岗教师体检及政审的通知
各位考生:
为做好昌吉州2018年特岗教师体检及政审工作,按照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《昌吉州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(幼儿园)高中教师工作方案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体检时间
2018年7月26日(周四 )上午9:00(北京时间)(幼儿园)
2018年7月27日(周五 )上午9:00(北京时间)(中小学)
参加体检人员须提前30 分钟到昌吉州实验小学集中,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二、体检集中地点
昌吉州实验小学(昌吉市文化西路11号,市内乘45路公交车昌吉州教育局站下车即到。)
三、有关要求
1、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︰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,由州教育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、2张1寸免冠照片(背面写岗位代码、姓名、手机号),并保持空腹。
2、参加体检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体检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,家长不得随从。否则按违纪处理,责任自负。
3、参加体检时务必将《昌吉州2018年中小学、幼儿园特岗教师招聘政审表》(在此网站下载)【一式两份】提前填写、盖章完毕后体检当天交至工作人员,考生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,必须粘贴照片,不可使用传真件。
4、体检按照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(修订)》(新教师〔2010〕8号)、《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》(新教师办〔2011〕14号)执行。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,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。幼儿园体检费:110元/人,中小学体检费:80元/人,体检时交至医院(自备零钱)。
5、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,经本人书面申请,可统一安排复查。复查只能进行一次,费用自理。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,岗位出现的空缺,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6、州纪检部门委派专人对体检工作全程进行监督。考生及家长如有问题反映,可当场向监督人员举报或与州派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。联系电话:0994—23549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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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吉州中小学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领导
小组办公室(代章)
2018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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