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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新疆布尔津县招聘政法系统人员公告

发布:2018-02-05 14:10:35 字号: | |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
  2018新疆布尔津县招聘政法系统人员已公布,报名时间:2018年2月2日--2月9日,笔试内容由布尔津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,考试内容为《综合知识》(涵盖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、《申论》等方面的内容)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满分100分。考试不指定用书,需要教材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18年新疆事业单位复习用书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:
2018新疆布尔津县招聘政法系统人员18人公告
  根据布尔津县工作需要,经县委、政府同意,按照客观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注重品德、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系统工作人员18名,其中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名;一体化联合作战室招聘工作人员8名。
  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  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祖国统一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;
  (二)具有良好的品行;
  (三)具有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、专业或技能条件;
  (四)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,35周岁及以下(即:1983年2月1日-2000年2月1日);
  (五)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、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自治区(含兵团)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;
  (六)在布尔津县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、三支一扶、大学生村官、警校毕业生、复转军人不受户籍、学历限制,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;
  (七)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  (八)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
  1.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;
  2.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;
  3.曾被开除公职的;
  4.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  二、招聘程序
 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、资格审查,笔试,面试,体检,考察,公示,聘用等。
  (一)报名
  1.报名时间:2018年2月2日--2月9日
  2.报名地点: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
  3.报名联系人:刘志勇、蒋纬
  4.联系电话:0906-6528381、6526116
  5.报名费: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〔2000〕25号文件规定,报名费15元,笔试费40元,合计55元。面试费40元。
  6.报名方法
  采用现场报名,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《2018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报名时携带报名表、毕业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。
  (二)资格审查
  资格审查时间:2018年2月10日由县人社局负责。
  (三)笔试
  1.笔试内容:笔试内容由布尔津县政法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,考试内容为《综合知识》(涵盖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、《申论》等方面的内容)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满分100分。
  2.笔试语种:考生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卷。
  3.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:2018年2月11日,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。
  4.笔试时间及地点
  笔试时间:2018年2月12日上午10:30-12:30,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  5.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
 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2018年2月12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、公安局、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。
  (四)面试
  1.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:2的比例进入面试。若入围人员达不到1:2时,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。
  2.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:2018年2月13日,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。
  3.面试内容:结构化面试,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。
  4.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2月14日上午;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。(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)
  5.面试成绩于2018年2月14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、公安局、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。
  (五)总成绩计算方法
  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
  (六)体检
  1.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,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︰1的比例确定。
  2.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集中。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与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。
  3.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,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可复查一次。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。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,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  4.体检时间拟定于:2月15日。
  (七)考察
 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政法委、公安局、人社局进行考察,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,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,进行体检、考察。
  (八)调剂
 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,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,可视情况进行调剂。
  (九)公示
 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,在布尔津县政府网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。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,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,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。
  (十)聘用
  1.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,试用期两个月,在试用期内,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、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,解除合同。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,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。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终止劳动合同。
  2.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,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聘用资格。
  三、待遇
 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,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,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工资待遇。
  四、相关事项
  《招聘简章》确定的时间、地点等事项,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,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。
  五、待遇
 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,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,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资待遇。
  六、政策咨询电话
  布尔津县公安局:0906-6532097
 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906-6528381
  原标题:2018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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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8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
  政法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
  2018年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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